2021年第5批(总第14批)公开通报APP,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复检,截至目前尚有18款APP未按照我部要求完成整改(详见附件1)。上海、安徽、广东、四川省(市)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共有30款APP仍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2、3、4、5)。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我部组织对上述48款APP进行下架。相关应用商店应在本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名单中应用软件进行下架处理。
附件:
2.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下架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3.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下架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下架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5.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下架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