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1 17:00 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局

为提升产品的网络安全能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


附件:1.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