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人员办理申办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流程

发布时间:2014-12-19 16:46 来源:国际合作司

一、 领取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国际司办理 任务审批程序完成后,外事中心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办理人)至外事中心领取《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联系人及电话: 靳小丹  68205836

二、 办理 政审

     申请人(办理人)凭《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及其他政审材料赴人教司办理政审。

三、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手续

      1、 港澳通行 证或证件 失效 须持以下 材料 办理

(1) 申请人 (办理人) 任务批件原件

(2) 团组所有成员政审原件

(3) 中心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3张白底小2寸照片

(4) 申请人身份证 正面复印件

(5) 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可在外事服务中心提前领取)

       2、 如已有 有效港澳通 持以下材料 办理

(1) 申请人(办理人) 任务批件原件

(2) 团组所有成员政审原件

(3) 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可在外事服务中心提前领取)

   
   
联系人及电话: 修小婷  李帅颖  68205838、6603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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