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取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国际司办理
任务审批程序完成后,外事中心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办理人)至外事中心领取《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联系人及电话:
靳小丹 68205836
。
二、
办理
政审
申请人(办理人)凭《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及其他政审材料赴人教司办理政审。
三、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手续
1、
无
港澳通行
证或证件
失效
证
者
须持以下
材料
办理
:
(1)
申请人
(办理人)
持
任务批件原件
(2)
和
团组所有成员政审原件
(3)
至
中心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
3张白底小2寸照片
(4)
申请人身份证
正面复印件
(5)
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可在外事服务中心提前领取)
2、
已
如已有
持
具
有
有效港澳通
行
信
证
者
须
持以下材料
办理
:
(1)
申请人(办理人)
任务批件原件
(2)
团组所有成员政审原件
(3)
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可在外事服务中心提前领取)
联系人及电话:
修小婷
李帅颖
68205838、66038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