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全生产司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安全函〔2020〕129号

成文日期:2020-09-29

发布日期:2020-09-29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司

分  类:安全生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15:00

工安全函〔20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国庆中秋假期临近,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艰巨、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全国人民强烈期盼。全力确保安全稳定,是民爆行业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对民爆行业的严峻考验。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胸怀“两个大局”,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企业安全风险,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落实闭环管理。要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工作表面化、一般化,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实做细,以民爆行业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稳定、祥和的假期。

二、压实“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从今年情况看,民爆行业生产加快恢复,经营压力持续增加。节日期间,一些企业不停工连续生产,员工节日思想波动,防控化解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压力明显加大。

要层层压实、逐级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打好主动仗、掌握主动权。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四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节前做好安全检查、危险品清理、生产原料保存、设备维护保养、厂(库)区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全面开展复工检查,防范因员工思想波动、操作防护不当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严格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民爆物品销售备案、出入库检查登记等管理制度,确保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当前,东北、西南地区已进入秋防,秋汛及分散性局地暴雨仍可能发生,东北地区松花江、嫩江、黑龙江部分河段超警超保。相关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综合运用视频、瞭望、巡护等手段加强火情监测,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毫不放松做好防汛检查,对存在台风、洪水、滑坡、垮塌等威胁的,提前强化安全管理,进行有效防范。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专项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和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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