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共服务电话12381咨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助推行业发展、促进利企便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中小企业、民爆、装备工业、消费品、电子信息制造、软件、通信、互联网、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政策文件219件,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23件,发布月/季度工业行业统计数据和经济运行情况342期,批准发布行业标准1779项,依法依规公开民爆、道路机动车辆、电信业务、网络安全等领域监督执法情况。
二是加强热点专题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部工作重点和社会关切,设立产融合作、定点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电信反诈等公开专栏,宣传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公开服务保障中小企业相关情况,按季度公开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及APP整改情况,定期发布“黑广播”“伪基站”治理情况,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及时性、多样性。全年发布政策解读86件,推动重大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公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以及行业协会宣介等多种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灵活运用图文、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可读性,增进企业和群众对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运用,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四是持续提升与社会公众互动效能。全年共67项事项通过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公众意见4336件,部公共服务电话12381受理群众来电约79万个,“部长信箱”答复群众留言49874条,答复率100%,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民解惑、为民解难的服务作用。
五是依法公开其他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发布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公务员招录、政府采购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9件,上年结转12件,办结300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31件。从申请方式看,信函申请184件,占58%,网络申请132件,占41%,当面申请3件,占1%。从依申请公开事项来看,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主要为通信服务、通信建设和装备工业,分别占比47%、12%和11%。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部门户网站设置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我部现行有效的82部规章、1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部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工业稳增长、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在网站增设10个服务性专栏,专题展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疫情防控措施等。持续完善平台“好差评”功能,通过短信邀评等方式提高公众参评率,以评促改提升我部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协作。联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我部电信普遍服务、电信反诈等方面的热点信息,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打造《智造中国》大型融媒体报道,相关话题词登上微博热搜,官方解读稿件总阅读量破亿次。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建设宣传,“工信微报”发布信息2074条,用户订阅数达496万,新增订阅数247万,同比增长99%。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优化报批流程,加强公开审查,严格行业信息与数据的审核把关。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常态化。按季度抽查部系统政府网站建设运行情况,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加强网站管理,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三是积极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尊重、用好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直面工作短板、加强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群众监督。全年答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信息3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5 | 0 | 8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64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4 | 35 | 3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2 | 7 | 7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6 | 2 | 5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3 | 0 | 3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5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1 | 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5 | 13 | 8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 | 0 | 1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3 | 8 | |||||
2.重复申请 | 5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7 | 3 | 20 | ||||||
(七)总计 | 266 | 34 | 30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0 | 1 | 3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4 | 0 | 9 | 16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部针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邀请行业专家解读、录制政策解读微视频等方式,对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进行多方位解读。二是广泛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我部工作,加强与中央和地方媒体、新闻网站合作,对我部重要活动进行报道,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下一步,我部将做好重大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的主动公开工作,积极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部2022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