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厅信管函〔2026〕110号
成文日期:2026-03-16
发布日期:2026-03-23
发布机构:信息通信管理局
分 类:信息通信管理
工信厅信管函〔2026〕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相关互联网企业,相关通信工程参建单位:
为做好2026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持不懈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施治,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将安全贯穿到规划、设计、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构建起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护体系,着力除隐患固根本,增强信息通信业本质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谋划部署。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定期组织专题分析研判和调度部署。三是狠抓落地执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化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紧盯重要时段、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明晰工作责任,强化执行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一是健全责任制度。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覆盖规划设计、通信建设、网络运营、代维服务等网络运行全链条、各环节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优化评价制度。健全网络运行安全激励约束制度,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网络运行安全工作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健全网络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评估工作高效高质开展。三是保障新业态安全。健全卫星互联网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云服务分级分类指南,推进云服务业务分类、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云服务运行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开展系统稳定性评测,提升云服务故障预防能力。四是保障通信建设安全。制定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推进《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行动方案(2025—2027)》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三)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精准管控风险。深入推进极端事故场景、关键网络设备、高危操作岗位“三项清单”管理。在开展新技术新设备上线运行、网络架构变更、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变更等高风险作业前,进行专项风险评估。推进网络运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评估,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通信局站,推广优秀实践经验。二是精确治理隐患。把《信息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指导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监督检查的必查项。基础电信企业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三是精实筑牢防线。按照农村地区抓春节至春耕、夏收至秋播、秋收至土地封冻等关键时段,城市地区抓有限空间施工、登高作业、带电作业等关键场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和防范,筑牢安全防线。要强化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紧盯关键核心环节。一是提升网络韧性。严格落实通信枢纽、核心机楼、主干传输线路及重要业务平台的冗余备份要求,定期对业务倒换、数据备份等网络架构保护措施进行有效性测试,确保应急方案切实可行。二是强化安全防护。切实做好2026年深圳APEC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确保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平稳。开展针对地震、洪水、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专项防灾能力评估与加固,增强信息通信设施防灾抗毁能力。提升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电磁防护能力。三是狠抓运行维护。落实网络变更操作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变更合规性核查。落实设备维护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合理冗余储备策略、标准化的调配与快速更换流程。
(五)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管控高处、带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落实作业审批与现场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切实防范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强重点治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化重点场所的电气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治理锂电池维护不当、供电线路破损老化等隐患。三是严格代维管理。加强对劳务分包、代维等外部合作方的安全管理,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职责,严禁违规转包、分包及以包代管等行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针对执法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信息通信建设行业安全竞赛。组织网络运行安全人才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运维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能力。创新安全生产培训形式,通过多样化培训方式,提升安全培训实效性。
(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综合应急预案、故障场景预案和抢通抢修预案“三层”预案体系。充分考虑各类极限场景,细化应急响应流程,将应急处置措施精准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操作环节。适应形势发展,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确保预案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提高演练实效。聚焦典型事故场景,常态化开展模拟和实战演练,演练应立足真实故障场景,避免仅以桌面推演等单一形式替代实操训练。加强跨区域跨企业演练,检验队伍实战能力,制定演练评价指标,评估演练成效。三是及时妥善处置。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伤害,坚决遏制事态蔓延,按规定向通信管理部门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一是强化以查促行。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开展拉网式检查,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关键环节、责任主体。建设信息化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在检查中的推广应用,强化手段支撑,提升检查质效。二是强化以改促进。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结束后进行评估验收,实现检查到位、闭环管理。三是强化以案促治。对于安全责任缺位、工作推进不力、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的依法予以约谈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跟踪国内外网络运行事故,构建事故案例库,对事故进行深度拆解,剖析问题根源,总结处置流程和整改成效,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以案促治、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四是优化“一链式”检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一链式”检查,强化安全生产与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协同,推动从源头上提升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三、保障措施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地方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地区企业的日常指导监督,定期进行分析调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所属子(分)公司的部署和指导,保障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资金持续稳定投入,与本单位经营收入、网络规模增长基本匹配,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加强事故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力量配置,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阻断,事故快响应、快处置、快恢复。基础电信企业要依规购买事故责任保险。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方式:
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010—68206166
010—66014360(传真)
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010—66068491(兼传真)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