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通信〔2026〕141号
成文日期:2026-06-17
发布日期:2026-06-25
发布机构:信息通信发展司
分 类:通信发展
工信部通信〔2026〕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部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贯和实施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