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成文日期:2023-08-21

发布日期:2023-08-25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  类:原材料工业管理

七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1:24 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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