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成文日期:2023-08-17

发布日期:2023-09-01

发布机构:装备工业一司

分  类:装备工业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19:15 来源:装备工业一司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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