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标  题: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

成文日期:2023-12-15

发布日期:2023-12-15

发布机构:电子信息司

分  类:电子信息

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15:08 来源:电子信息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地方总站,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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