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标  题: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成文日期:2021-12-22

发布日期:2022-01-30

发布机构:消费品工业司

分  类:消费品工业管理

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09:57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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