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标  题: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成文日期:2021-12-24

发布日期:2021-12-29

发布机构: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六部委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 16:22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利厅、水务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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