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的通告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函〔2026〕32号
成文日期:2026-01-26
发布日期:2026-02-02
发布机构: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工信部联节函〔2026〕3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7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