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5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5号
成文日期:2018-07-02
发布日期:2018-07-03
发布机构: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为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