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相关单位提出调整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金属制品、专用汽车、车身附件等3个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现将调整信息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我司,电子版请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标明:全国汽车标委会非金属制品分技术委员会等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6,010-68205261
附件: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金属制品分技术委员会等3个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