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工信建议【2023】301号
成文日期:2023-07-21
发布日期:2023-12-29
发布机构:消费品工业司
高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关于以互联网+模式为抓手,提高公众对追溯体系的认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着力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产品可追溯。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断加强婴配乳粉追溯体系建设,设计了统一的追溯查询入口、追溯系统建设规范、信息类型、追溯数据格式和数据展示形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帮助婴配乳粉生产企业规范生产流程,优化内部管理模式,提升了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通过追溯平台公开,主要原料来源地、主要原料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关键质量信息,减少消费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高消费者信任度。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食盐专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大力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2022年以来积极协调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推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接入食盐电子防伪追溯服务平台,指导支撑单位针对不同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对接进度。截至2022年底接入追溯平台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数量达到11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89%;追溯数据上传总量达18亿条。三是农业农村部不断建设并推广农产品追溯体系,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总访问量累计达1.2亿次,累计生产经营主体注册53.3万家,省级追溯平台累计生产经营主体注册873万家,农业农村系统追溯“一张网”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广泛推行“追溯+合格证”融合模式,为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供作出了贡献,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追溯的认识和信心不断加强。
二、关于以工业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建立全闭环运行技术环境
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技术升级,促进食品企业全链条信息共享互通和有效对接,建立全程追溯体系。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断完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目前已形成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240家,其中食品制造行业建设上线11个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注册量超过190亿,有力促进了产品全流程、生产各环节、供应链上下游的数据互通、资源协同,加速食品企业追溯体系建设。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22年1月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依法依规建立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提供产品溯源服务”“健全重要产品追溯数据信息,完善数据信息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引导食品行业通过互联网标识解析和溯源相关技术,对食品生产、经营全全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实现“从农田到餐桌”闭环追溯。三是海关总署按照《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15日起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数据通过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查询,持续优化进口冷链食品数据共享方案,实现通过库表方式向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实时推送有关数据,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起有力防线。
三、关于以互联网核查验证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平台追溯运行监管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着力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持续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编制印发2022年版《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将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范围,记入相关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的惩戒措施已纳入清单管理。二是市场监管总局2013年以来推动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各项信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着力提升网络技术管控处置能力,积极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力量对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网络有害信息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指导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站、APP等多种网上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受理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建设,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将持续聚焦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农产品等重点领域,以互联网+模式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倒逼生产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振消费信心。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二级节点布局,打造多层次平台体系,支撑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将继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互联网平台全过程监管,助力构建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最大程度保障人民食品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和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010-68205639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