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工信提案〔2022〕108号

成文日期:2022-08-22

发布日期:2022-10-10

发布机构:中小企业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884号(经济发展类2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10 10:21 来源:中小企业局

贺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及生态体系建设

(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强化政策指导。2021年以来,我部先后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等政策文件,指导基础电信企业等建设主体加快5G网络、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着力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底座。

二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2022年,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中小城市“云网强基”行动,持续提升中小城市数字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开通5G基站超过155.9万个,千兆光网已具备覆盖超过3.2亿户家庭的能力,在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总规模超过500万架。

三是加强平台项目建设。我部通过专项资金部署“建设面向5G的信息通信行业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面向5G高速大连接物联网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智能工厂虚拟映射模型与数字化交付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建设”等,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促进数据采集、分析与利用。

四是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我部不断完善“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量身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平台载体。依托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APP和轻量化解决方案,推广低代码开发工具,降低中小企业上平台成本。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和实训基地,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评估、诊断、咨询等服务。

(二)完善生态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部出台并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研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明确推动企业数字化发展的重点方向、主要路径及核心任务。在“专精特新”有关工作中,将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作为重要内容和重要评分指标,持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二是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我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新型智能产品、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培育,开展国家标准研制、优秀案例遴选等。目前已完成《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实施指南 第2部分: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国家标准立项,聚焦新模式业态遴选了140余个优秀解决方案。

三是推进贯标引导。我部持续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通过贯标加快企业组织管理变革,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夯实企业低碳低耗基础,引导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截至2022年3月底累计引导52898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5585家企业实现贯标达标,其中近50%为中小企业。

四是开展评价评估。我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标准制定,围绕数字化基础、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数字化素养、数字化投入五个维度构建,为中小企业提供科学评价自身数字化发展水平的有效工具。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生态体系,更好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关于以数字化采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采购,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财政部会同我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2年,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过预留份额、价格扣除、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分包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

下一步,结合委员所提建议,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数字化采购的良好市场环境,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不断提升数字化采购水平,通过数字化采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三、关于培育新型实体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一)培育一批新型实体企业

一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部以中央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地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其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集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上云用云等服务。同时,通过培育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加力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提供税收支持。财税政策中,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和缩短设备折旧年限等优惠政策;给予软件企业产品增值税超额税负即征即退、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等税收优惠;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为提升数字技术供给能力、助力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是提供金融支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继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推进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鼓励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重点和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5G、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及两化融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融资力度。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融资对接服务。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强做优。开展“补贷保”联动试点,为工业互联网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创新平台提供一揽子的金融优惠政策。成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

(二)发挥新型实体企业创新引领作用

一是通过专项资金支持。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18年,财政部联合我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支持三批200家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4种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载体。

二是联合开展“携手行动”。我部、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以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七条链”为着力点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共享、共赢、共担的生态环境。

三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我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典型案例征集,总结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做法,发挥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最终确定15个政府部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案例、47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和49个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案例。

下一步,结合委员所提建议,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合力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建立完善监管标准,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建立完善监管标准的重要性逐渐显现,需要研究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分类监管、区别指导、精准监督。

下一步,结合委员所提建议,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进一步的研究和政策储备,建立完善监管标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良好的政策和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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