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转贷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服务实体经济稳增长稳就业

发布时间:2019-11-27 08:01

【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部门系列文章之十九】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银政合作、同业合作为依托,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产业扶贫等领域,创新开展以转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的业务模式,克服了人员网点少、深入服务小微企业难度大的困难,进一步提升了开发性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质效。

一、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积极探索转贷款支持小微企业模式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明确“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转贷形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批发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开发银行章程特别明确了“依托中小金融机构发放转贷款”作为开发银行的经营范围。

早在2003年,开发银行就与世界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合作,采用“资金+技术”的方法,选择中小商业银行为合作试点,启动了“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贷款项目”,迈出了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第一步。2016年以来,根据支持脱贫攻坚、服务小微企业工作需要,开发银行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整合政府、中小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优势,探索开展扶贫转贷款,向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批发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构建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金融扶贫新格局。今年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发银行把服务好小微企业与金融扶贫作为实现“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提出全年发放转贷款10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二、开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快速推进转贷款工作

一是行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去年以来,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欢同志提出,与中小银行合作,转贷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扶贫,是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引领作用,服务薄弱环节、促进就业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是开发银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抓手。赵欢董事长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决策部署,亲自指挥督战,并在推动过程中专门带队赴保定与河北省中小银行金融机构座谈,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一线调查研究。

二是总分行系统协同联动。为加快扩展转贷款业务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面,开发银行形成了总分行上下联动、内外部协同支持的统筹调度机制,建立起与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互利合作、协调服务小微企业与产业扶贫的工作格局。总行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形势分析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修订《国家开发银行转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各分行立即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向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集中宣介,并对区域内中小金融机构开展调研,确定合作银行,了解融资需求,达成合作共识。

三是强化激励逐月分解调度。专门制定转贷款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方案,按月分解,按期调度。多措并举,加强激励,组织工作基础好、任务完成快、支持小微效果明显的分行为全行做培训,分享经验,凝聚全行力量推动转贷款工作。

三、加强政策保障与风险防控,确保转贷款支持小微企业质量效益

一是优化合作银行准入标准。集中梳理全国各类银行,对合作空间进行总体分析研判;建立合作银行准入名单制管理机制,择优选择合作对象,并按照地域、经营范围等因素设定合作银行的贷款额度上限,有效分散风险;综合研判东、中、西部金融环境及合作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差异,科学制定准入边界。截至9月末,已有886家中小银行列入开发银行转贷款业务准入名单。

二是优惠定价降低中小银行资金成本。调整行内内部转移资金价格定价模型,以动态发债成本加基本税费的价格向合作银行提供批发资金,并根据资金市场供求每月动态调整。通过增加1-3年中短期债券发行优先用于转贷款业务、吸收成本合理的同业存款等方式,按最低资金价格向合作银行提供转贷款资金,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提出,严禁在贷款利率之外收取承诺费、前端费等其他费用,切实减费让利于小微企业。

三是强化转贷款风险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贷前审查,加强合作机构管理,严控贷款投向,要求转贷款专项用于小微企业、扶贫、“三农”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得进入股市、楼市、过剩产能、楼堂馆所等禁止领域,确保转贷款满足小微企业新增资金需求。加强对产业扶贫转贷款的贷后跟踪,按要求检查实际用款情况,确保扶贫带动成效。

四、拓宽贫困县中小金融机构覆盖面,加大转贷款支持产业扶贫力度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而贫困地区产业往往规模小、基础薄、自生能力弱。由此,开发银行把转贷款作为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与小微企业的重要抓手,优化政策组合增强支持力度。结合贫困县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经营管理能力、风险防控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差异化准入政策,并按照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免担保授信。

为最大程度扩大贫困县覆盖面,让有意愿、有能力、真正支持小微企业的银行有机会获得低成本资金,对暂时不能达到准入标准的金融机构,开发银行还制定了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截至目前,开发银行已发放扶贫转贷款60余亿,累计带动贫困人口3万余人。

五、践行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发银行转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8万亿。其中从8月份加大转贷款支持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力度以来,不到三个月时间,已实现授信991亿元,发放493亿元,累计支持小微企业5万余户。比如,在浙江,向泰隆银行等11家中小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14亿元,为近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低成本资金支持。在陕西,发放16亿元,支持小微企业274户,单户授信590万元,其中1亿元扶贫转贷款带动了建档立卡人口21户、65人。在河北,发放11亿元转贷款,支持了350家小微企业,单户授信310万元,为一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在河南,发放31亿元转贷款,支持周口、驻马店等六个地市特色产业发展和10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并积极探索把转贷款模式与乡村振兴、农民工返乡创业等领域结合,努力开创金融扶贫新格局。在四川,对绵阳商业银行、泸州农商行等地方商业银行发放转贷款23亿元,其中用于扶贫的转贷款带动了19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加快推进转贷款业务,是开发银行服务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开发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服务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有效措施。开发银行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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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