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ITU)及《无线电规则》简介

发布时间:2023-10-30 09:40 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一、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ITU)是联合国负责信息通信技术的专门机构,成立于1932年。其前身是1865年5月17日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1906年,20多个国际电报联盟成员国的代表召开会议,研究了日渐广泛应用的无线电报通信管理问题,并签署了《国际无线电报公约》。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应用和发展,1932年召开的马德里国际无线电报通信大会决定将国际电报联盟改名为国际电信联盟,并签署了《国际电信公约》《无线电规则》,国际无线电管制的体制及规范初步建立了起来。中国早在1920年就加入了国际电报联盟。1932年参加了国际电联全权代表大会。1972年5月,国际电联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此后,中国积极参加国际电联有关无线电管理事务,为全球无线电频谱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

二、《无线电规则》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是世界各国在无线电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应该遵守的国际条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我国无线电主管部门缔结,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承认。《无线电规则》定义了40多种无线电业务,在0-3000GHz频率范围内为无线电业务划分了使用频率,规定了不同业务使用相同频率的共用条件,规定了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规划、使用、协调、通知、登记程序,规定了无线电干扰的处理原则和无线电台(系统)的操作使用程序等。世界各国都必须依据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的要求实施频谱资源的规划和管理。从国际电信联盟成立一百多年的历史来看,《无线电规则》的权威性获得了各国政府的认可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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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