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8-02-07 10:11 文章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信厅信管函〔2018〕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落实2018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重点工作部署,研究编制《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现请你单位按照材料编制大纲(见附件),对本地区当前已开展的工业互联网相关工作情况、取得成效、主要问题等进行梳理,研究提出下一步落实《指导意见》、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计划和建议。
请你单位确定1名对口联系人,并将总结材料于2月13日下班前反馈我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lina@miit.gov.cn。
(联系人及电话:于青民 010-6602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