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监督检查 严守阅兵活动和“两节”期间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1 10:23 信息来源:

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每逢重要节日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均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活动(以下简称阅兵活动)即将在北京举行,中秋、国庆佳节也已临近。为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阅兵活动和“两节”期间的执纪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事关人心向背,是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中央纪委监察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有力信号,表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阅兵活动和中秋、国庆“两节”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要把纪律放在突出位置,把执行纪律作为主要任务,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活动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15〕582号)中的纪律要求,将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部党组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阅兵活动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顶风违纪的,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速查严办,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尤其要重点查处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各种变通变相、隐蔽规避手段进行公款消费的行为,严肃查处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的行为,坚决处理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对阅兵活动和“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法案件,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驻部组局报告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驻部组局将在部门户网站和部内网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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