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
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
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6:54 来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工信部联人函〔202529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会、团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以“产才融合·技能报国”为主题,共同举办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总体安排和统筹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监督仲裁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具体承担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整体技术框架设计和赛项技术工作评审;督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大赛全过程进行监督,履行决赛仲裁职责。

大赛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同承办。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智能硬件装调员、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数据库运行管理员、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工业互联网运维员6个赛项。

(一)智能硬件装调员赛项对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考察选手在汽车感知、决策、执行及V2X等技术环节的装调测试、故障诊断、多系统集成联调和仿真验证的综合能力。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赛项对应智能工业机器人领域,考察选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与智能工业机器人系统的融合应用能力。

(三)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赛项对应RISC-V等架构芯片开发与系统应用领域,考察选手在RISC-V等架构开发以及芯片设计、仿真、测试、系统应用等环节的理论和实操综合能力。

(四)数据库运行管理员赛项对应工业大数据领域,考察选手工业大数据平台技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算法等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

(五)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赛项对应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考察选手场景数字化分析与建模、产线仿真与运维、数字化解决方案交付与运营等运用数字化技术解决制造业关键场景转型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工业互联网运维员赛项对应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领域,考察选手工业网络组网、标识解析应用、工业数据采集、 工业APP开发、工业互联网系统诊断与维护、大模型集成应用的能力。

三、竞赛内容

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开发评价规范。比赛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80%。具体赛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各赛项均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赛项,在学生组先行设置职技场和创新场,职技场侧重考察选手解决研发生产问题的实操能力,创新场侧重考察选手针对有关企业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并验证应用的设计能力,学生组创新场为三人团体赛,其他各赛项各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各赛项各组别不得跨单位组队,职工(含教师)、学生不得混合组队。

(二)报名条件

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方式及名额

1.竞赛方式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各省(区、市)的选拔赛由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会、团委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有关中央企业选拔赛由本集团组织实施。决赛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参赛名额

智能硬件装调员、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数据库运行管理员、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工业互联网运维员5个赛项,各省(区、市)可围绕每个赛项选派职工组、学生组各1队参加决赛。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赛项,各省(区、市)可选派职工组、学生组职技场和学生组创新场各1队参加决赛。中央企业可独立组队报名参赛,可围绕每个赛项选派职工组1队参加决赛。

五、决赛时间和地点

决赛将于2025112628日在重庆科学会堂举办,1125日报到。

六、奖励办法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赛项,学生组职技场和学生组创新场一等奖各1名,其余赛项各组别均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若干名,各赛项获奖选手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选手数量的50%以内。

(二)各赛项下获得决赛第1名的职工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三)各赛项下获得决赛一等奖的职工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四)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杯、证书。

(五)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

1.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优秀办赛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选拔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六)对于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智能硬件装调员、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数据库运行管理员、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4个赛项的获奖选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为获奖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以选手参赛报名时填报的真实信息为准)。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部决赛选手的50%以内。

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奖励办法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七、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以及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等大赛参与主体,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办赛、安全办赛、节俭办赛、公益办赛、廉洁办赛,高标准、高质量举办大赛,务求实效。

(一)坚持规范办赛。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集团选拔赛,对比赛全过程规范管理,对裁判员、监督仲裁人员以及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接受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赛前公开比赛规则、赛项方案、样题或题库、技术规范、评分标准等。公开监督方式和申诉程序,建立畅通的监督与申诉渠道。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预通知》,请于1111日前完成本地区、本集团选拔赛工作,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加决赛选手、比赛结果等。

(二)坚持安全办赛。针对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分级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逐级压实办赛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安全办赛,选手安全参赛。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做好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廉洁办赛。严禁铺张浪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大赛参赛、办赛相关人员用餐、住宿、交通等费用支出,须执行差旅标准。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比赛结果公正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四)坚持节俭办赛。在符合国家级一类赛规格标准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场馆场地、设备设施,控制工作人员数量,注重节约资源成本,不搞“花架子”。

(五)坚持公益办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不得虚报、挪用、套取大赛资金,不得借大赛名义向企业摊派、转嫁费用,不得转包。

八、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涛、曹  莉

电    话:010-68607757/68607752

传    真:010-68607700

电子邮箱:chentao@miitee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CRD银座A612室(邮编:100040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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