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发布时间:2012-10-16 11:11】 【字体: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破制约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努力创造“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推动完善工业行业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的方式方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减少12项、保留57项,并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大力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有限资源和精力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部省的合作互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合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坚持创造性开展工作,落实职责,丰富手段,加强综合协调,加强试点示范和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协会和相关社团中介组织等的作用;坚持有为有位、创先争优,勇挑重担,主动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取得实实在在、为社会所认可的业绩。改变了长期以来工业行业管理弱化、职能分散的局面,为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体制保障。

稳步推进电信、军工体制改革。2002年对电信企业进行了新一轮重组,组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和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进一步打破固定通信领域的垄断局面。2008年启动新一轮电信运营体制改革,形成了新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骨干企业的市场结构。

稳步推进电信监管体制改革。2002年各省、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成立,建成了部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垂直型电信监管体系;推动《电信法》立法进程,不断健全法律环境和公正透明的监管规制。推动电信业对民间资本开放,电信建设领域和增值电信业务领域除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外均已对民资开放。

2012年6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等八个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促进非军工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和建设,基本形成“军转民、民参军”的互动机制,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民营企业已占总数的2/3。

2011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牵头,23个部门参加,成立了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部际协调小组,为组织协调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事项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

大力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进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36条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2012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促进民间投资的“36条”42个方面的实施细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医疗等领域。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

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工业、通信业通过充分利用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化产品进出口结构,增强贸易竞争力。积极参与WTO谈判,解决贸易纠纷。2011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额达到17980.5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6.5倍。工业制成品占总货物出口比重由2001年的90.1%提升到2011年的95%,初级品在货物出口中的比重则从9.9%下降至5%。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提高到57.2%和28.9%。

着力提高外资利用质量,通过政策引导、发布招商目录、严格市场准入等手段,引导外资投向新兴战略产业和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行业,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各行业逐渐摆脱全球“产业初级加工厂”的地位,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积极引导国内企业加快“走出去”战略。从2002年到2010年,工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金额共计742.79亿美元,涌现了一大批“走出去”的优秀企业。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 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 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4000001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