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作回顾
一是行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推进三网融合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13年11月底,国内IPTV用户和手机电视用户分别达到2757万户和4609万户。3G发展和TD-LTE商用步伐加快。3G基站达到105.6万个,TD-LTE扩大规模试验范围已扩大至全国326个城市。批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全国42个城市和55个城市开展TD-LTE规模网络试验。通信村村通工程深入实施,工程直接投资近60亿元,为1.9万个行政村和5200多个农村中小学开通宽带,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1%;为8870多个偏远地区的自然村开通电话,自然村通电话比例达到95.6%,开展信息下乡活动乡镇比例达到85%。
二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行业管理取得积极成效。组织开展了网站备案专项行动,推动建立了域名实名注册核验系统,研究提出IP地址管理思路,组织制定IPv6地址分配和编码标准、LTE网络IP地址分配方案。IDC、ISP市场准入稳步推进。已批准38家企业经营IDC业务,45家企业经营ISP业务。协调360与百度、搜狗,搜狐与金山等互联网企业之间发生的市场纠纷或争议,及时遏制事态发展。配合打击互联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截至12月初共处置各类违法违规网站4000余家。
三是市场秩序平稳有序,行业纠风工作力度加大。推动将企业校园市场竞争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指导成立反垃圾短信联盟,开展网间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建立网间联动处理机制和月报制度。通信行业纠风工作扎实开展。
四是实施网络畅通工程,网络通信质量显著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取得突破性进展。互联网交换中心(NAP点)结算价下调40%。研究建立互联网网间结算模型。增设成都等七个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完成骨干网间互联带宽扩容668G,网间通信质量明显改善。截至11月底,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带宽扩容932.6G,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500G扩容任务,总带宽达到6767G。
五是战备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筹备工作基本完成。指导行业加强预警短信息发布能力建设,目前各电信企业90%以上的省公司向本省全网用户发布预警短信时间缩短到了6小时以内。
2014年工作思路
一、促进网络升级和行业转型发展。(1)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在推动落实已发放许可地区双向进入的同时,将业务双向进入逐步扩大至全国。引导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加快融合业务发展。全年IPTV用户数力争突破3000万。(2)统筹推进4G发展。推动中国移动大力开展TD-LTE商用网络建设和运营。引导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展TD-LTE规模网络建设和LTE FDD网络技术试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持4G规模商用的配套政策,对基础企业4G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完善相关配套管理政策,推动4G加快规模商用步伐。(3)促进宽带建设。以农村宽带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通信村村通工程实施,全年为1万余个行政村新开通宽带,使通宽带行政村比例达到93%以上。继续为四川、新疆、贵州偏远民族地区自然村开通电话,结合国家扶贫战略,优先为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行政村和农村中小学开通宽带。(4)加快国际通信发展。出台规划并争取相关鼓励扶持政策加快通信设施跨境互联互通进程,推动境内网络在境外科学布局和加快延伸,探索国际通信设施更好服务内陆地区的途径和方式。
二、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行业管理。(1)推进法制建设。对照292号令有关规定,修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改进基础资源管理。推动全国域名和IP地址资源管理系统工程立项,加强域名注册和网站备案联动管理。开展IP地址精细化管理工作,适时组织推广。(3)强化网站备案管理。改进未备案发现等技术手段,完善相关工作细则、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年内将网站备案率、主体信息准确率分别提升至99.8%、78%。(4)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建设互联网企业竞争行为监测、预警、取证技术平台,对涉嫌实施违规行为的,探索在第三方监测认定的基础上及时评估、依法处置。组建专家委员会,建立争议受理、处置、仲裁机制,完善竞争规则。细化20号部令相关规定。(5)深入推进互联网互联互通。做好7个新增骨干直联点的设立相关工作,探索发挥互联网交换中心流量疏通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鼓励开展本地直连和区域互联试点,加大网间互联带宽扩容力度,实行互联网骨干网间通信质量公开制度。(6)加大用户信息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制订相关标准和保护要求。完善相关举报受理和部省、政企之间协查处理联动工作机制。(7)进一步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在进网管理中切实贯彻《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及相关通信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证后监督检查。
三、维护电信市场竞争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1)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应对4G牌照发放、结算政策调整等监管政策变化引发的市场环境变化,提前预判形势,适时采取措施,规范企业行为。(2)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实行部省联动,严肃查处服务和收费侵权事件,治理电信诈骗、霸王条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3)强化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加快建立新业务备案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相关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业务甄别、指引、评估等政策研究制定工作。(4)积极推进移动用户号码携带扩大试验。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天津、海南携转成功率。组织做好江西、湖北、云南号码携带扩大试验相关准备工作,尽快实现向社会开放携号转网业务。(5)改进互联互通管理。推广非点对点消息业务平台网间互通,着力解决业务平台短号码开通难问题。(6)加大垃圾短信治理力度。推动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端口专项整治,暂停新增端口,对存量进行清理整顿,尽快实现端口可溯源、可定位。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和问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四、提升网络运行质量和应急保障水平。(1)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出台公用电信设施保护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等政策文件,加强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安全隐患清理整顿,按照公用电信设施保护安全等级要求,全面落实电信网络双路由、双节点保护措施。(2)完善战备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积极争取设立国家国防信息动员机构、建立军地协调联络机制,推动设立省级应急通信保障分中心。出台国家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3)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南海应急卫星通信工程、四川和福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工程立项实施。组织协调自主卫星移动通信民用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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