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22 18:49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工信微报

2025年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龚宪主持。



龚宪: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新闻发布会。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手机、家用电器、办公电子设备、文教电子产品等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普及,这些产品的绿色水平和安全标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先生、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先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我是本场发布会的主持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龚宪。


下面,首先有请王鹏司长作介绍。


强制性国标将加快构建企业生产有标准、消费者购买有标识、政府监管有抓手、行业发展有保障的治理格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 王鹏


王鹏: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工作(即中国RoHS)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能与大家交流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的有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老百姓身边的大事小情解决好”。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2025年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5.63亿台,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1.66亿台。同时,我国空调的居民保有量7.8亿台、彩色电视机5.5亿台、电冰箱5.3亿台、洗衣机5.02亿台、电热水器4.6亿台。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事。从使用环节看,我们每天都要和手机、电脑、家电等各类电器电子产品打交道,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就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健康风险。从废弃后处理环节看,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在集中处置时也可能导致有害物质浓度增加,造成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因此,必须按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欧盟、日本、韩国等经济体都采用法律法规形式约束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减少或避免有害物质的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着力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与各方一道,逐步建立起中国RoHS管控体系。2016年,联合8部门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细化配套政策,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要求手机、电脑、空调、洗衣机等12类产品生产或进口企业,采取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合格评定。截至2025年7月,已有1400多家企业的3万多种型号电器电子产品完成合格评定,达到管控要求。


标准在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修订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原有相关推荐性标准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RoHS管控体系,加快构建企业生产有标准、消费者购买有标识、政府监管有抓手、行业发展有保障的治理格局,推动电器电子企业生产更多更好的绿色产品,让绿色发展惠及每一个人。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强制性国标从限量、标识、检测三个方面明确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刚才发布人说到,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对于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让绿色发展惠及消费者具有重要作用,请问能否介绍下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王鹏:谢谢您的提问。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全文已与本场发布会同步上网发布。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明确限量要求。针对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


二是明确标识要求。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够快速、全面、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


三是明确测试要求。强标中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


标准制定工作历时16个月,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了80余次调研、100余次技术研讨。根据标准内涉及的各技术指标,选取60余种具有代表性的整机产品,进行细分拆解,每种产品拆分为400—600种均质材料,针对这些材料开展了3万余次试验验证。同时,面向生产企业共发出近1000份调查问卷,处理480多条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大部分意见建议得到采纳。谢谢。


新增4种有害物质管控

基于消费者健康、产业绿色转型及全球市场对接三大考量


中经社:我们关注到现行中国RoHS管控的有害物质为6种,此次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管控物质扩增为10种,对于新增管控的有害物质,主要是有哪些考虑?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郭楠


郭楠:谢谢您的提问。现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主要依据2011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对铅、汞、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进行管控。随着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步伐加快,为满足消费者对更加绿色环保电器电子产品的需求,考虑国际社会对有害物质管控的持续加严和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技术工艺绿色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于2024年6月对现行推荐性标准进行了修订,新增了4种有害物质。本次由推荐性国家标准升格而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延续了管控10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实现了无缝衔接。新增管控的有害物质为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考虑包括以下3个方面:


一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健康。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通常作为增塑剂添加使用,可以增加塑料的柔韧性和延展性,改善加工性能。但产品中如果超限值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在产品废弃回收处置时也可能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对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进行源头管控,可为消费者健康“增加一道防线”,让消费者更加安心地选购和使用。


二是更好地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正在逐步降低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使用,成熟可靠的替代品已经规模化应用。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纳入管控已经具备行业基础。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促进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减量和替代,有利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三是更好地开拓对接全球市场。近年来,欧、美、日、韩等经济体逐步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纳入相关管控要求。我国电器电子产品“出海”品类多、规模大,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管控有害物质种类与主要出口市场进行统一,可以有效打破标准差异带来的产品“出海”合规壁垒,便于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更好地开拓对接全球市场。谢谢。


按照是否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分两类提出管控要求


新华社: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很多,数量庞大,我们关注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电器电子产品分为了两类,提出了不同的管控要求,请介绍一下两类管控要求的异同。


王鹏:谢谢您的提问。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是否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将电器电子产品划分为两类。达标管理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RoHS管理办法制定发布,主要包括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使用场景多、使用频次高的电器电子产品。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包括: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手机以及电话机等12大类产品。


本次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两类产品实施不同的管控要求:I类产品为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是实施管控的重点。相关产品所含有的10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同时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消费者识别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的分类处理。Ⅱ类产品为达标管理目录之外的产品,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


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器电子领域的新产品不断涌现,种类更加丰富。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我国电器电子产业技术工艺水平的发展情况,针对更多新类别、新品种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有害物质管控调研评估,逐步将更多产品纳入达标管理目录,不断扩大管控范围,提高管控水平。谢谢。


2年标准实施过渡期+1年库存产品消纳期,确保企业平稳过渡


中国新闻网: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是如何安排的?企业是否有充足的时间适应?


王鹏:谢谢您的提问。您关注的这个问题,我们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已经结合行业实际作了充分考虑。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标准实施有2年过渡期。本标准将在发布2年以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是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不可以再销售了。


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建议企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二是通过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三是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强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谢谢。


强制性国家标准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 


北京日报: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我国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陆续出台了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否结合本次RoHS强标介绍下市场监管总局在推动相关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方面的进展和考虑?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 王玉环


王玉环:谢谢您的提问。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守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是产业发展的“底线”与“红线”。


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并实施了快递包装、乐器、家具和涂料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产品中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进行了严格限制,减少消费者使用相关产品时接触有害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我们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前身是两项推荐性标准,分别为《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这两项标准一直是支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依据。随着电器电子产品快速发展,原有两项标准在使用中也面临新问题,一方面通过实际调研发现,分两项标准对有害物质进行要求,在企业生产制造、产品检测认证、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另一方面两项标准性质是推荐性,面对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增多、应用日益广泛的趋势,支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强制力不足。


本次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是强制规范通信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等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要求,兜牢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底线。二是明确电器电子产品应满足的标识要求,推动行业开展有害物质管控,助力绿色发展。三是更好保障《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地实施,支撑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标开展监督执法。四是与国际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助力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测全球通行,减轻企业负担,便利我国出口贸易。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做好标准宣贯解读工作。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标准进行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重视电器电子产品安全。编写培训教材,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活动,确保企业、检测机构等各方精准理解标准要求。二是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督工作。新版国标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需要强制执行,标准正式实施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新版国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新版国标要求的产品依法处罚,确保电器电子产品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关注标准实施应用实际效果,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态,研究标准改进完善方向。尽快推动配套标准制定发布,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规范性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选购合规产品,标识是关键


香港大公文汇报:老百姓十分关注电器电子产品绿色环保质量,如何能购买到符合我国RoHS管控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呢?


郭楠:谢谢您的提问。老百姓能否选购到符合RoHS管控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标识是关键。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电器电子产品时关注以下两个标识:一个是“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无论是I类还是Ⅱ类产品,也就是说所有的电器电子产品,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标注相关标识。消费者可以从标识中了解到产品有害物质含有情况及环保使用期限等信息。另一个是中国绿色产品标识。按照RoHS管控制度的要求,对于I类产品,也就是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如上面提到的手机、电脑、冰箱、洗衣机等,其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要完成合格评定,并标注相应的中国绿色产品标识。合格评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的方式,公开承诺有害物质含量符合标准要求,并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检测报告或供应链合规证明等支撑材料,供社会各界监督;另一种是企业选择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产品有害物质合规认证。从绿色产品标识中可以看出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的方式。


产品的标识要求听起来可能有一点复杂,下面以我的手机为例,展示下相关标识。



在手机里的设置—系统—认证标志板块即可查看。这是手机相关页面的放大图,下面这个圆形的图标是“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圆圈里的数字就代表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中间的表格就是产品有害物质含有情况表,目前里面只有铅、汞等6种有害物质,后续会增加至10种。上面这个由英文字母CGP组成的绿色小树标,就是中国绿色产品标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统一样式。CGP是中国绿色产品英文的首字母,标识右侧的SDOC(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表示产品是通过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完成的合格评定。谢谢。


四方面举措

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中国城市报:听了刚才的介绍,感受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深入实施管控工作方面有哪些考虑?


王鹏:谢谢您的提问。为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契机,从监管强化、技术创新、政策配套及公共服务等多维度协同发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活动,推动相关生产企业尽快了解和掌握标准相关要求,尽早开展准备工作,稳步实现过渡。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核心,联动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强标准实施的后监管力度,建立“生产企业自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政府随机抽查”的闭环监管模式。研究推动数字化检测报告应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政府监管效率。


二是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升级。针对管控物质替代需求,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资源,发布技术案例与指南,通过培训、宣贯等方式推动无害材料与工艺向中小企业渗透,缩小在合规水平上的差距。推动整机、零部件、原材料等企业建立健全有害物质合规管理体系,引导产业链协同升级,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协作机制,实现“原材料—零部件—整机”全链条绿色化管控。


三是完善政策配套与社会共治机制。动态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根据管控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扩大纳入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范围。完善合格评定制度,细化实施规则,规范实施流程。加强管控工作宣传,畅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监督渠道,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四是提升有害物质管控国际化水平。一方面,密切跟踪欧、美、日、韩等经济体RoHS管控动态,借鉴其先进做法,推动我国管控要求与国际主要管控要求协调对接。另一方面,积极参与RoHS管控领域的国际标准制修订,输出我国先进管控经验和标准化成果,提升国际话语权。谢谢。


龚宪:谢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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