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9统计督察组于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2026年4月8日,国家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整改任务。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召开部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现场督导整改工作进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实化督察整改工作举措。针对督察反馈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不足,深入对照检视,逐项梳理剖析,深挖问题根源,严查监管漏洞。按照“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举措,经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压实整改责任,推动督察整改落实到位。将统计督察相关问题纳入部党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实施挂牌督办。召开整改专题会,研究整改举措,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跟踪落实。各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任务实施,确保各项整改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督察整改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二是系统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各单位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推进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切实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引导统计人员践行诚信诚实的职业道德。四是组织开展统计造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筑牢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监督执纪,压实各级各单位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一是按照防惩并举的要求,修订完善《防范和惩治工业和信息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二是完善对第三方统计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压实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统计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责任。三是组织开展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将涉及统计造假的,依法依规移交相关统计机构查处。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质量控制责任,细化质量控制规范,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二是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构建“多维交叉校验、分级多轮审核、实地重点抽验”的核查机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三是优化信息产业统计调查监测系统,强化逻辑审核、交叉比对等核查功能,着力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能力。一是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统计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项目实施、审核监管等操作规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经费资源保障。二是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数据发布预告知制度》,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发布计划,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共享规定。三是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合理设置统计调查数量上限,确保填报数量在合理范围。四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思维,增强规矩意识,持续提升统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能力。
(五)坚持举一反三,防范化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风险隐患。一是针对部分源头数据失实等问题,组织各单位开展对照排查,深入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防范化解统计造假风险隐患。二是建立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机制,系统监控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科学评价统计数据质量,准确识别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持续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规范管理。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部门统计调查质量不断提升,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坚实基础支撑。
(一)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跟踪问效,组织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适时评估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将行之有效的整改举措固化为常态化制度规范,将整改目标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实《防范和惩治工业和信息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等监管机制宣贯执行,从源头防范、过程管控、事后追责等方面,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统计主管部门责任。
(三)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质量管控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深入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加强统计数据全流程审核把关,推动调查质效和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着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统计工作队伍。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优化统计方法、提升统计效率,建立健全具有工信特色的部门统计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