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10:21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国卫通〔2019〕10号


现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2.1-2019.pdf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代替GBZ 2.1—2007)

该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GBZ 2.1—2007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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