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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2010-06-18 来源: 字号[   ]
 
  按照近期国务院关于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海南省政府在5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紧接着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0年6月11日下午,海南省政府召开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海南省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有关政策措施。

  会议审议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意见(代拟稿)》、《海南省差别电价分时电价调整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会议认为,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确保实现海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海南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海南省政府向国务院做出的庄严承诺。今年只有不到七个月的时间,各市县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重点用能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海南省节能减排,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强硬措施和特殊政策,无论面临多大困难,都必须坚定不移地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确保实现海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一要明确任务,二要落实责任,三要狠抓落实。会议议定了8项工作,其中与淘汰落后产能有关的工作主要有:

  一是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修改完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于6月20日前报省政府审定,以办公厅名义下发。

  二是明确各市县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重点用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节能减排工作(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建立起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密切跟踪每个阶段、每一环节的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海南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将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点督查内容。

  四是由海南省物价局牵头会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6月20日前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差别电价加价标准的实施方案报海南省政府。

  五是海南省政府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投入,今年海南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市县也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强节能工作。

  六是要求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环境资源厅、监察厅、节能监察大队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月将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报海南省政府;制订2010年节能减排考核方案,研究确定如何追究责任,落实问责制。

  七是明确将2010年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各项任务、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各有关单位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对行政不作为、措施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会议当天,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国家下达省里的淘汰落后计划分解印发到各市县,要求各市县政府6月下旬将淘汰计划分解到具体企业,并将名单和工作方案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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