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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27
山东:确保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2010-05-27 来源: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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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以来,山东省正确处理保工业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地方和企业利益与国家长远发展利益的关系,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措施,围绕省里确定的淘汰落后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淘汰落后产能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06年,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把水泥、钢铁、焦炭、轻工、电力等行业作为工作重点,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用3至5年时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淘汰任务。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基本完成了各项淘汰计划。
(一)水泥行业。2006年山东省水泥熟料产能为1.3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仅占熟料总产能的33.77%。针对国家下达的3950万吨水泥产能任务,山东省提出到“十一五”末,淘汰落后立窑熟料产能5344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争取达到70%以上。截至2009年底,山东省共淘汰落后立窑熟料产能5645.4万吨,完成国家任务的142.92%,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比重达到了79.63%,完成并超过了原定目标。
(二)钢铁行业。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山东省签订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将山东省17户钢铁企业的490万吨炼铁产能、791万吨炼钢产能列为淘汰任务。责任书要求2007年底淘汰的248万吨炼铁产能、371万吨炼钢产能任务,已经按期完成,完成率为100%。在国家未下达新的淘汰任务的情况下,我们又根据实际自我加压,继续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计划。截至去年底,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509.8万吨、炼钢产能396万吨。
(三)轻工、焦炭、铁合金、电石等行业。截至2009年底,山东省完成淘汰落后造纸产能65.5万吨、酒精产能11万吨、味精产能2万吨,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计划“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焦炭产能369万吨、电石产能9.5万吨,铁合金产能30万吨,今年均可按期完成任务。
(四)电力行业。截至2009年底,山东省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10台,关停容量511.994万千瓦,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400万千瓦的任务,完成率为128%。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几年来,山东省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调控相结合、淘汰落后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关闭破产与兼并重组相结合、企业转产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有效推动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山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市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上下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省政府将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市和企业,按照“谁的企业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与有关市政府签订了《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定期考核,限期完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因地制宜,堵疏结合。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堵疏结合,把淘汰落后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为企业留出发展空间。在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熟料产能工作中,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或超量淘汰”的原则,通过新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促使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淘汰进度;对不具备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条件的企业,通过允许其拆除立窑后保留粉磨站,使企业平稳转产过渡。在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中,通过组建山东钢铁集团,实行钢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保障落后产能的顺利淘汰。在淘汰落后焦化产能中,积极整合资源,以铁雄集团为龙头,成功组建山东焦化集团,通过兼并重组,盘活存量,激活优良资产,使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得到新的发展。
(四)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又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出路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统筹产业升级、整合重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关停关转,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五)政策扶持,奖先促后。在落实好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实行政策性奖励补贴的同时,从2001年开始,山东省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2500万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专项资金,用于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实行奖励补贴。“十一五”前四年山东省财政用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专项奖励补贴支出达6500万元。山东省还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拿出6635万元,用于水泥、焦化等企业的淘汰奖励补贴。有力的政策性扶持,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也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转产和职工安置,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山东省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特别是部分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后,山东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调查研究,部署今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意见。认真学习5月5日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学习李毅中部长在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快落实步伐。
一是成立了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山东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和职责,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合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是对山东省有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调查摸底。根据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组织对全省有关行业落后产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把落后产能落实到企业和设备。在此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制订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把任务分解到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是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了全省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对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是下达了今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工作要求,5月26日召开了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会上下达了2010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管省长与各市政府分管市长签订了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企业,对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这次全国工业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后,我们将认真学习李毅中部长的讲话精神,向省政府领导做好汇报,结合山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和做法,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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