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正文

 
江苏省确定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
 
2012-03-08 来源: 字号[   ]
 
  近日,江苏省确定了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主要有:一是在初步确定的江苏省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中,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作为拟列入国家淘汰任务的目标计划,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二是兑付财政奖励政策,研究提出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奖励资金。三是按照国家和省考核要求,组织对13个市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做好国家检查考核准备工作。四是及时将国家正式下达的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及省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五是研究启动新(改、扩)建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促进各地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六是向国家争取率先在江苏推进碳排放、落后产能指标(含污染物排放量)、发电权交易试点,通过市场筹集资金,减轻地方安置职工负担,缓解企业债务压力,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七是研究制订化工、印染等相关行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淘汰落后产能标准。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承办单位: 国防科工局新闻宣传中心
地址: 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 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4000001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