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16:04 来源: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王荣艳:

你向我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部依法办理后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工信复驳字〔2021〕第706号),并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单编号:1143068019774、1142938377574)向你邮寄送达,但该文件因无法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工信复驳字〔2021〕第706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对《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工信复驳字〔2021〕第706号)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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