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联合开展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财建便函〔2026〕473号),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上报的2024年、2025年试点县调整方案进行了备案审查(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010-6855474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010-68205644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936
附件:
1.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调整后名单
2.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调整后名单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