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利润总额保持两位数增长,软件业务出口增速由负转正。
一、总体运行情况
软件业务收入稳健增长。一季度,我国软件业务收入31479亿元,同比增长10.6%。
利润总额增速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季度,软件业利润总额3726亿元,同比增长11.6%。
软件业务出口增速由负转正。一季度,软件业务出口131亿美元,同比增长2.4%。
软件产品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软件产品收入7536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23.9%。其中工业软件产品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7.1%;基础软件产品收入419亿元,同比增长7.9%。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季度,信息技术服务收入20820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行业收入的66.1%。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3540亿元,同比增长11.1%,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7.0%;集成电路设计收入906亿元,同比增长19.7%;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2482亿元,同比增长8.4%。
信息安全收入增速加快。一季度,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8.6%。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小幅回落。一季度,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2642亿元,同比增长10.5%。
三、分地区运行情况
一季度,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分别同比增长10.6%、11.8%、9.9%和10.9%。东部地区占全国软件业务总收入的84.2%。京津冀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8%,长三角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4%。北京、广东、江苏、山东、上海软件业务收入居全国前5,同比分别增长11.8%、8.2%、10.0%、12.4%和14.1%。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 | |
(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
(2)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 |
(3)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 |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报为重点企业统计,包括: | |
(1)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 | |
(2)各省市按以下标准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 | |
a.重点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合计占本省全部软件业务收入比重70%及以上; | |
b.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数据服务以及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