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2-02 19:18

工信部原 ﹝2019﹞ 254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工信部原〔2018〕26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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