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2018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一批).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