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发布时间:2015-12-28 17:14 来源:业务资源处

为适应近年来电信新技术新业务蓬勃发展、电信体制改革、电信市场开放等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促进电信市场繁荣健康发展,扩大信息消费,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用户权益,经广泛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制定《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将于201631日起正式施行。

《目录》维持“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分类框架的基础上化调整了“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类别或内容;取消了“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模拟集群通信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类别

《目录》公布施行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本着依法行政、便民高效的原则,支持和帮助相关企业有序完成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和换证工作,做好与现行电信业务许可和监管的衔接,促进电信市场健康发展。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