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11-12 18:16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提升国家医药储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家医药储备在确保公众用药可及、应对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对《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修订)》(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进行了修订,研究形成《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文件内容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将相关意见(请注明提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邮编100804)

电子邮箱:xupeng812@miit.gov.cn

电话:010—68505664

传真:010—66018550


附件: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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