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碘食盐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8 15:40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工信厅消费【2009】189号
   
   为保证需食用非碘盐病人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的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销售点。各地盐业主管部门须本着以人为本,方便购买的原则,责成各级盐业公司在现有无碘食盐销售点的基础上增加供应点。特别是应在医院附近增加无碘食盐销售点,或直接委托医院内小卖部增加销售无碘食盐,便于需要者购买。

二、提高知晓率。各级盐业主管部门须将本行政区域内无碘食盐销售点信息通过当地报纸、地方政务网及盐业公司网等进行公布,同时在医院、社区张贴宣传海报,提高群众知晓率,以方便购买。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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