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3 16:14 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征求意见并迭代修改完善后,形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3日前反馈。

联 系 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68206220(传真)

电子邮件:dmywc@mii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2.起草说明.pdf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