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2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14:40 来源:科技司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相关文件、规划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及服务效能,按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平台评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复核范围

(一)年度评估范围

年度评估范围为我部认定的第一批(2016年通告)、第二批(2017年通告)、第四批(2021年通告)的平台。

(二)到期复核范围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复核。本次复核范围为我部认定的第三批(2019年通告)平台。复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告,复核不通过的平台单位将移出平台名录。

二、评估复核内容

本次评估复核主要依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指南(修订版)》要求,围绕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针对平台硬件基础、资质资源、研究能力、数据资源、专业人才、企业服务、产业服务、政策咨询、机制创新、平台协同等情况进行评估复核。

三、工作要求

2022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评估复核工作分为单位自查、推荐单位审查和提交报告3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

8月31日—9月20日,各平台围绕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评估/复核报告》(模板见附件1)。参加年度评估的平台相关数据和材料填报时间区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1日。参加到期复核的平台相关数据和材料填报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2年6月31日。

(二)推荐单位审查

9月20—30日,各平台将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审查通过的在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提交报告

参加到期复核的平台,由推荐单位对相关材料完成审查后,于10月15日前函报我司(纸质版一式两份,兼容WPS的文字/表格格式电子光盘一份,文件命名格式“第×批-××类-单位名称”)。

参加年度评估的平台,由平台单位于10月15日前寄送至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纸质版一式两份,兼容WPS的文字/表格格式电子光盘一份,文件命名格式“第×批-××类-单位名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高鹏飞  010-68205243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张  翠  010-68207723/18612691313

韩婷婷  010-68207742/15942520924

附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评估复核报告(模板).wps

科技司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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