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标  题:六部门关于印发《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水节约〔2021〕377号

成文日期:2021-12-10

发布日期:2021-12-21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六部门关于印发《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15:31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做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编制完成了《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现予以印发。

请各省结合实际,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抓紧确定试点城市,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实施。 

水    利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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