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低零碳工厂和工业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5-07-07 14:47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标准制定、创新路径和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福建省零碳工厂和零碳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低零碳相关标准。指导福建省节能中心开展“工业园区低零碳创建评估准则”“低零碳工厂创建及评估导则”“工业企业碳效评价导则”等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及发布工作,初步形成全省工业领域“园区—企业—产品”低零碳评估标准体系。

二是创新零碳工业园区建设路径。聚焦电能主导型(出口型园区)、高载能产业集聚型、资源循环利用型三种类型园区,指导园区制定创建方案,采取源头“节能降碳”和“替代抵消”等降碳模式,分类施策开展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创建。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5年3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条件成熟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对照相关标准开展低零碳升级改造,对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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