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关于征集2026年度产业基础“一条龙”应用计划推进机构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规函〔2026〕527号
成文日期:2026-11-02
发布日期:2026-11-06
发布机构:规划司
分 类:产业政策
工信厅联规函〔2026〕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联,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按照2026年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工作安排,为加快自主创新基础产品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着力解决“不好用、不敢用、不适用”难题,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产业基础“一条龙”应用计划推进机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推动自主创新基础产品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为目标,聚焦CT机主轴承等103个重点方向(见附件),采用“揭榜挂帅”模式,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用户单位等作为推进机构,组织上下游协同推进基础产品选型改型、工艺适配、认证认可、应用验证,加速创新成果推广应用、迭代升级,促进形成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互动发展、上中下游互融共生的协同创新格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推进机构或参与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进机构一般由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用户单位等实体承担。负责组织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针对应用过程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选型改型、工艺适配、认证认可、应用验证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要素对接,协调解决实施主体遇到的主要问题。
(三)推进机构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基础“一条龙”应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要围绕推广应用方向的总体目标,科学设置明确、可量化、标志性的阶段性目标,系统安排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明确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四)推进机构对申报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联负责组织动员域内相关单位申报。中央企业(集团)、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动员相关单位申报,或作为主体申报。
(二)申报主体(推进机构或参与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包括信息采集、团队组建、方案编制等环节。
(申报网址:https://ytl.cii-contest.cn/;申报咨询:张雪婷,010-88689859;技术支持:许知行,010-88681521)。
1.信息采集。请于2026年11月13日前,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方向和拟承担角色(推进机构或参与单位)。
2.团队组建。请于2026年11月27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推广应用实施团队的组建(操作流程见申报网址)。推进机构可主动邀请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主体组建团队,也可择优选择申报系统中申请参与的相关主体组建团队。
3.方案编制。请推进机构组织团队于2026年12月4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产业基础“一条龙”应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和提交。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评审结果遴选推进机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实施。
附件:2026年度产业基础“一条龙”应用计划方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6年1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倪廓阔 010-68205146 汪 鹏 010-68205744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张志伟 010-580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