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在京直属各单位、部属高校,部机关各司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要求,建立职工生育信息统计制度,了解职工生育意愿和需求,做好干部职工生育子女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部在京直属各单位、部属高校:请于九月底前完成职工生育信息统计工作。我办将对各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库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2.部机关各司局:请统计本司局正式在编人员生育子女相关信息,并将汇总后的纸质版(加盖司局公章)和电子版《职工生育信息统计表》于9月30日前交换到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注:请在部外网服务局子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完善部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下载《职工生育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安海燕 68205331 )
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