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五个国际禁化武组织日

发布时间:2020-04-29 08:57 来源:安全生产司

2020年4月29日是第5个国际禁化武组织日。为增进社会和业界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认知,宣传“化学领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的理念,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自2016年开始,将每年的4月29日定为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

1997年4月29日《公约》生效以来,缔约国数量由最初的87个增加到现在193个,各缔约国库存化学武器销毁97.7%,预计将于2023年底前全部销毁。禁化武组织以现场视察方式,在对相关缔约国化武储存、销毁设施,老化武和遗弃化武销毁进行监督的同时,对化学工业等相关设施进行监督,防止化学武器再现。各类视察次数累计7300余次。

我国是《公约》原始缔约国,一贯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20多年来,坚定不移地实践对国际社会的政治承诺,认真履行公约义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国实施了有效的国家履约措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建立了有力的履约法律保障体系。设立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及地方政府履约机构,建立履约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高效的履约工作体系。

我国为《公约》实施作出了突出贡献。按时保质向禁化武组织提交各类年度宣布,工业设施数量约占各缔约国宣布设施总数的26%。截至2020年1月底,累计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594次,其中民用化学工业视察428次。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履约意识。强化监管,严格实施监控化学品建设、生产、使用、经营和进出口等全过程管控,并为相关领域化工生产和贸易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支持参与禁化武组织和缔约国多双边交流合作,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

在《公约》框架下解决日遗化武问题得到禁化武组织的重视和各缔约国的支持。我国推动并协助日本政府处理其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截至目前,共挖掘回收日遗化武8.37万枚(件),南京、武汉、石家庄、哈尔滨、哈尔巴岭销毁设施共销毁5.77万枚(件)。但日遗化武销毁任务两次逾期未完成,目前仍滞后于预定目标。我国将依据《公约》规定,督促和监督日本政府尽快按计划推进销毁进程。

  附件:2020年429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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