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状态:发布日期:2026-11-051796572800000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为贯彻落实《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我们研究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26年12月6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3

传  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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