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状态:发布日期:2025-04-101749571200000来源:科技司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6月10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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