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