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状态:发布日期:2020-12-251611987365894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局 发表我的意见

为加强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做好重大活动通信保障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前期工作实践,对《国家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4〕34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100804

传真:010-68206284

电子邮箱:fangxun@miit.gov.cn


  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 装备配置参考标准.docx

附件2 国家应急通信标识印制参考标准.docx

附件3 应急通信保障任务通知书.docx

附件4 应急通信保障任务解除书.docx

附件5表1 保障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 .xlsx

附件5表2 保障队伍人员情况表.xlsx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