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做好重大活动通信保障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前期工作实践,对《国家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4〕34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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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