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加快构建符合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的产融合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12-02 18:12 来源:财务司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内容,《指导意见》将成为未来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的重要指南。


一、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亟需加大金融支持


工业是我国节能降碳的主战场,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是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兑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还处于深入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还很重,能源消费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距离我国兑现碳达峰目标还有不到10年,工业碳达峰时间窗口很紧。根据相关研究机构测算,实现“双碳”目标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在百万亿元以上,亟需实质性的、大力度的政策举措引导金融资本向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倾斜。


二、以产融合作着力破解工业绿色发展融资难题


当前,我国的绿色技术、绿色项目、绿色产业发展因资金不足而受到掣肘。一方面,由于制造业本身产业链条长,技术工艺繁多、迭代快,很多绿色技术、项目的收益低、投资期长、付费机制不明确,亟需探索同时满足绿色转型需求和金融可持续要求的模式。制造业企业和项目绿色转型相关的信息分散在各部门,缺乏有效整合,金融机构难以准确掌握企业融资需求,增加了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绿色转型的难度。另一方面,现有的绿色金融政策虽然一定程度上支持绿色项目建设,但难以精准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比如,绿色信贷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领域,约占60%左右,用于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和节能环保服务的绿色信贷额度不足10%。由于金融机构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客观上存在诸多限制,绿色金融政策也难以覆盖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行业低碳转型的经济活动。《指导意见》的制定实施,旨在从产融合作顶层设计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金融资源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精准支持,建立真正符合工业绿色发展需求且商业可持续的产融合作机制,使其成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内生驱动力。


三、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几点突破


《指导意见》立足工业绿色发展实际需求和当前产融政策存在的问题,在重点支持方向、产融合作基础、政策覆盖范围、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实现了有益的探索和突破。


一是明确重点方向,精准支持工业绿色发展需求。《指导意见》开篇明义提出8个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包括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支持工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培育绿色制造服务体系、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升级、推进绿色低碳国际合作等,并在主要任务中有针对性地提出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建议,避免了产融政策中产业需求和金融产品供给“两张皮”现象。


二是夯实产融合作基础,让绿色成为产业和金融高质量发展共同的底色。基于当前金融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存在的标准不能覆盖转型需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指导意见》着力从标准、信息共享、产融平台建设等方面,强化产融合作基础,提出强化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统应用并进一步规范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从标准层面加大产业和金融体系的融合;完善工业绿色信息共享机制,产业和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市场层面鼓励将ESG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级等,打破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同时,将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为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跨部门建立数据对接机制,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三是拓展政策覆盖范围,探索符合我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政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能否完成绿色低碳转型,是整个工业领域甚至全社会兑现达峰承诺的关键。《指导意见》在现有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的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纯绿”行业基础上,大幅拓展了支持范围,将传统行业绿色低碳改造、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等也纳入重点支持方向。同时,《指导意见》建议工业和金融主管部门加快研究出台转型金融相关政策,明确行业范围、低碳属性界定标准,与现有的绿色金融政策形成互补,为金融机构更大范围、更精准地支持传统行业低碳转型提供科学清晰且符合实际发展需求的标准。


四是创新政策措施,完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等政策性金融本质上还是金融,是区别于财政的一种付费机制。因此,在金融政策给予绿色项目倾斜的基础上,必须着力探索符合产业转型融资需求的可持续的付费机制,才能更大程度发挥市场的力量,精准支持更多有转型需求的企业获得融资。工业和金融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构建一种政府引导、央地联合、市场参与的产融合作机制,各部委向省级工业和金融主管部门发出倡议、提供指导、征集重点项目,定期跟踪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充分激发自下而上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指导意见》也提出了绿色金融试验区与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相互联动、利用金融科技对工业企业和项目进行数字画像等创新举措,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探索第三方评价、引导资本市场向具备绿色科创属性企业倾斜等机制。同时,在《指导意见》实施过程中,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将加强绿色低碳相关政策的更新和衔接,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等金融工具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形成支持和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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